別看趙老憨身上有傷,可絲毫不耽誤吃。
一塊狼肉被他造去一半,又吃了四個雞蛋。就這樣,還隻說吃了個八分飽。
要說那個年代,誰肚子裏不缺油水,哪怕趙老憨是獵戶,也沒李躍民的本事讓家裏頓頓有肉吃。
而趙局一個月也僅拿著二三十塊錢的工資,日子過得緊緊巴巴。像這樣大口吃肉的情況也不多。
因此,也吃得格外滿足。
打著飽嗝,又喝了一些燒開的雪水,話匣子也打開了:
“躍民呐,這一路上我一直在暗中偷偷觀察你。
我看你肩上的行囊怎麽著也有四五十斤重,怎麽趟起雪來,好像一點都不費力。
而且腰杆拔得筆直,一看就是當兵的出身。你說沒當過兵,我對此存有質疑。”
李躍民嗬嗬一笑:
“趙局,不沒當過兵,一樣可以有軍人的素質。
我打小對軍人有著一股莫名的崇拜,因此平時就愛效仿他們的一舉一動。
時間久了,無論認識不認識的,誰瞧著,都有點那麽回事了。”
“好啊,你這個年輕人呢,我真的很看好。有本事,卻又不愛張揚。
那你願不願意當兵啊?”
“當兵?這我還真沒想過。不知道趙局為何要這樣問?”
“哦,我的意思是,你要想當的話,我可以跟公社武裝部打個招呼。讓他們給你搞個名額。
送到最艱苦的地方曆練兩年,回來就到縣公安局上班。
我好生栽培你,以後就做我的接班人。”
李躍民一路的細心和體貼,讓這位老革命深受感動,發自內心地想為他做點事。
要說李躍民對部隊的感情是最深,前世和宋夢瑤結婚後,嶽父宋仁鬆一隻眼都沒瞧得上他。
故而李躍民剛當兵,就主動要求去了北大荒農場。
在那裏足足吃了兩年苦,練就了堅忍不拔的毅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