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國林噤了噤鼻子,確認這肉香是從後院飄來的以後,頓時覺得自家的飯菜索然無味。
別看李國林長得不咋的,心氣可挺高。
在他的想法中,覺得自家的日子應該比村子裏任何人家都要過得好才對。
要有誰超過他家的,他心裏一百個不樂意。
況且,現在超過他的,還是他這個瞎眼嬸子拉扯長大的兩個窮小子。
李國林想不明白,重生以前,李躍民要不是因為娶了宋夢瑤,靠她爹的幫襯,能成大款?
這一世,他把克夫的張春桃甩給了他,怎麽李躍民的日子反而過得蒸蒸日上了呢?
每日家裏不是熊肉,就是蟒肉的燉著,太他媽的氣人了。這讓一向自視清高的李國林如何接受得了。
同樣接受不了這個現實的,還有宋夢瑤。
要知道,她宋夢瑤雖說在這批知青裏麵長得不是最漂亮的,可論家世,卻是旁人高攀不起的存在。
當然,前提是她爹媽沒蹲牛棚前。
要不是自己懷了孩子,打死她也不會嫁給一個農民做老婆。
宋夢瑤有個最大的毛病,就是花心。
隻要她瞧得上眼的男人,她都想和他發生點兒啥關係。
就像青年點兒的那個夏時初,他爹夏正奎和她爹宋仁鬆是死對頭。
夏正奎挨批鬥的時候,硬是把宋仁宗也拉下了水。導致宋夢瑤和夏時初同時到了紅旗村當了知青。
起初,宋夢瑤對夏時初簡直恨到了極點。
但一見麵兒,才發現這個小子長得斯斯文文的。一米八的大個,高鼻梁,濃眉大眼,而且十分的有才。
不但如此,還會吹口琴。一手鋼筆字寫得那叫一個漂亮。
青年點的女知青一個個主動地投懷送抱。這樣的好男人,宋夢瑤怎麽能夠讓別人染指呢。
於是,使盡渾身解數,終於把夏時初給睡了,而且還懷上了他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