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著,毒液就從艾克森身上脫離出去。
“紅毛小子,老子跟你混了!”
唐子福沒躲,任由毒液附在身上,粘稠的黑色**很快爬滿全身。
“你!你你你......”
艾克森頓時傻眼了,指著毒液說不出話來。
“沒眼力見的玩意兒,繼續當你的窩囊費吧。”毒液發出一聲滲人的嗤笑。
唐子福低頭瞅著自己的大黑爪子,越看越滿意。
帥!太他媽帥了!
小的時候看動畫片,他可羨慕了,裏麵的主角動不動就變身,然後打崩一切強敵。
然而,動畫裏麵終究是假的。
可他是真的,自己的力量可是實打實地翻了不止一倍,他感覺自己現在都能手搓聖主。
殊不知,此刻的毒液也是心驚不已。
他們共生體的規則是:宿主越強,附身之後的戰力就越強。
他附身在唐子福身上之後,效果比那個叫艾格森的家夥強了可不止數倍。
媽的!寄生果然還是不能挑廢物。
大家都是人,怎麽區別就那麽大呢?
這般想著,毒液不禁鄙夷地看了一眼地上那個廢物。
“你!!!要殺要剮,悉聽尊便!”
艾克森又炸毛了,不過他也認得清形勢,反正也跑不了了。
“啪!”
一隻尾巴對著他掃了過來。
艾克森一下撞在牆上,感覺自己骨頭都要散架了,全身到處都在痛。
“牛嗶!”
唐子福滿意地看著自己的尾巴,剛才他心念一動,脊柱突然暴長兩米,尾椎骨化作鋼鞭就掃了出去。
他心念再動,身體表麵便凸起數十根黑色尖刺。
其實,人類作為靈長類動物,最靈活的還是雙手。
看著雙手不斷變化出的各種武器,唐子福最終還是選擇了闊劍,因為他是雙刃的,還重,殺傷力更強。
“你!你又要幹什麽?”
唐子福走到艾克森身前,在他驚恐的眼神中,骨刃輕鬆劃開了他的胸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