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振國帶著一隻雞和一隻兔子出現在娜塔莎姐妹倆麵前。
看到葷腥,娜麗莎就蚌埠住了。
她大喊著是肉,朝李振國撲了過去。
“娜麗莎!”
娜塔莎嗬斥了一聲,覺得她這麽做有些無禮。
李振國卻不介意:“沒關係的,你們姐倆應該很久沒吃到過肉了吧?
我把這隻雞處理一下。
給你們烤著吃,不過沒有鹹鹽,你們別嫌棄。”
娜塔莎苦笑道:“怎麽會嫌棄?我們姐倆能吃飽都是托你的福了,感謝你都來不及呢!”
“都是兩口子了,不說那話,等你們吃飽了有勁兒了,我再帶你們回村裏。
這隻兔子我得拿回去。
我跟我哥哥同住在一間老房子裏,也委屈你們跟我回家要和哥哥嫂子侄子侄女同住一個屋簷下。”
“有個遮風擋雨的地方我已經很滿足了。
謝謝你,李振國同誌。”
同誌兩個字讓李振國有點不適應。
他抓了抓後腦勺,準備收拾雞。
可正如他所說,他上輩子是救雞的這輩子要殺雞,真是隔行如隔山。
他對著滿身是毛的野雞有些束手無策,或者說根本不知道從何下手。
娜塔莎看穿了他的窘迫。
二話沒說把雞拿到了自己手裏,三下五除二就把雞毛拔了一個精光。
這嫻熟的手法看得李振國都驚了。
“你以前殺過雞?”
“嗯。我們也吃。”
娜塔莎拔光了雞毛也沒停手,順手拿走了李振國手裏的匕首,非常嫻熟地給野雞開膛破肚。
這手法實在是太嫻熟了。
嫻熟的李振國都有點懷疑她的身份。
“你不是說你隻是個護工嗎?怎麽用刀的樣子看起來那麽像外科大夫呀?”
“在老家幹習慣了。”
娜塔莎也沒有做多餘的解釋,自顧自地又去生火準備烤雞。
這一套流程下來基本都沒李振國啥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