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梁鏡如將那份京海娛樂的合約帶到了林旭的病房。
林旭躺在病**,雖然身體依舊虛弱,但精神比前幾天好了不少,眼神中透著一種與外貌不符的銳利。
他接過合約,一字一句地仔細看了起來。
他看得很慢。
梁鏡如站在床邊,有些忐忑地看著他,不敢打擾。
時間一分一秒過去。
林旭的臉色漸漸沉了下來。
果然不出他所料。
這哪裏是合約,分明是一張賣身契。
版權永久歸公司所有,藝人分成微薄得可憐,違約金更是天文數字,足以讓一個新人永世不得翻身。
裏麵還有各種限製條款,比如未經公司允許不得私下接受任何邀約,不得演唱非公司安排的歌曲,甚至連社交媒體的發言都要報備。
林旭心中冷笑。
這就是這個平行世界的“專業”娛樂公司?
簡直是把新人當成搖錢樹榨幹最後一滴價值。
他合上合同,將它遞還給梁鏡如。
他的表情平靜,看不出情緒,但那雙眼睛裏卻閃過一絲不容置疑的警告。
“鏡如啊。”
林旭開口,聲音帶著一種飽經風霜後的沉穩。
“我看你確實很有天賦,也熱愛唱歌。”
他頓了頓,語氣變得溫和:“人活一輩子,有機會追求夢想,是好事。”
他微微側過頭,看向窗外。
“你看我這把老骨頭。”
“躺在病**,半截身子都入土了。”
“不也還惦記著年輕時的那點念想嗎?”
他指的是自己對音樂的愛好。
“你還這麽年輕,去吧,勇敢去追夢!”
他這番話既是發自內心的鼓勵,也是為了自己的續命大計。
梁鏡如去追夢,去唱歌,去獲取影響力,他才能活下去,才能變年輕。
但是,他話鋒一轉。
“但是,追夢也要擦亮眼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