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會是因為賠錢的事情吧?
陸清道:“我也不清楚,不過二哥把欠你的錢,今天都給爸了。
張小秀他們家也把錢拿來了,讓你趕緊把案撤了。”
竟然這麽快就都把錢還了。
溫明月有些意外,不過更多的是高興。
陸遠賠了她一百六,張小秀賠了八十。
加起來就是二百四了。
現在陸荊年哪怕是忽然回來要和她離婚,她也不怕了。
她有錢,離婚了可以出去租房子,不用擔心流落街頭了。
和陸清一起回到家。
溫明月先去公安局撤了案,簽了諒解書,才回家。
一回到家。
王翠蘭就把陸遠和張小秀拿來的錢,給了溫明月。
“月月,這是陸遠和張小秀賠你的錢。”
溫明月把錢接過來,拿出一張十塊的給王翠蘭。
“媽,明天我想吃排骨,您買些排骨吧。”
現在十塊錢的購買力可是很多的。
王翠蘭不要錢,“你想吃排骨,媽給你買。
媽有錢。”
家裏買排骨的錢還是有的。
見王翠蘭不要錢,溫明月直接把錢塞進了她的手裏。
“媽,您就拿著吧。
您要是不拿著,我可要不高興了。”
王翠蘭最怕溫明月不高興,聽到她說不高興,趕緊把錢收了起來。
溫明月見王翠蘭收了錢,這才高興的笑了。
王翠蘭剛把錢收起來,張春芳就怒氣衝衝的推開門跑了進來。
“溫明月你這個賤人,你竟然讓我賠一百多塊錢,你怎麽不去死啊。”
“老二媳婦你怎麽說話呢?”
王翠蘭護著溫明月,冷著臉訓斥張春芳。
“你把你大嫂打成那樣,她隻是讓你賠錢,沒有告你,讓你丟了工作,已經算是對得起你了。”
這個老二媳婦真是越來越不懂事了。
張春芳最討厭的就是婆婆拉偏架,“媽,你為什麽總是向著溫明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