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一晨聽到媽媽要打掉肚子裏的崽崽,嚇得趕緊從陳媽媽手裏掙脫出來。
就連站在一旁一直不敢插嘴的珊珊,也嚇得站起了身子。
“媽,這個孩子,我是不可能打掉的。”
一晨向陳媽媽表決心,“我已經做好準備一個人把他養大!再苦再難我也不會放棄的。”
陳媽媽依舊苦口婆心地勸道,“晨晨,你說什麽傻話呢!現在周淨已經和那個小三領了證,結了婚。你這孩子出生了以後,問起他爸爸,你該怎麽回答?而且,你帶著孩子,以後還怎麽嫁人呐?哪家願意娶一個離了婚帶著孩子的女人回家做媳婦?”
“那就不結婚!”
一晨堅定道,“婚姻,我已經有過了!除了給我帶來不可磨滅的傷痛以外,又能為我帶來什麽?結婚四年,在家呆了四年,也脫離社會了四年,以後,我不想再過這樣的日子。什麽全職太太,什麽為家庭做犧牲,憑什麽我是女人,我就要為家庭犧牲自己的事業,犧牲自己的人生?我不要!接下來,我想要為我自己而活,我要去工作,去實現自己的夢想,去一步一步走完屬於我自己的人生,就算再苦再難,我也不怕!”
又道,“至於孩子長大後問起他爸爸的事,我自然會如實交代,不管他多大,他都有知情權。就好比現在,即使他隻是一個小小的生命體,他也有活下來見世間的權利,就算是母親,也不能剝奪這權利。”
見女兒態度堅決,陳媽媽歎了口氣。
其實婚姻好不好,她自己也很清楚,但那個年代,不結婚就是大逆不道,結了婚又離婚,就是丟人現眼,所以,即使過得再糟糕,他們那一代人也會將就著過下去。
如今,時代在變,社會在變,人也在變。
或許,在不久的將來,女兒的選擇也可能會成為時代的趨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