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秋秋向來都沒什麽朋友。
準確的說,是沒人願意和她做朋友。
從小都是如此。
小的時候,她的身上總是有著各種各樣的傷疤,穿著破舊且打滿補丁的衣服。
同她一般大的小朋友們,卻一個個穿的光鮮亮麗,罵她告發子,臭乞丐。
也就是上了初中之後,林秋秋逐漸長開了,她那個喜歡酗酒賭博的父親,見她長的還算漂亮,才沒有繼續家暴她。
可林秋秋知道,那個惡魔隻是想把她賣個好價錢。
她從來都不是一個女兒,而是父母眼中,隨時都可以拋棄,換取利益的一顆棋子罷了。
本來,她弟弟沒有出生前,她還能從母親身上汲取到一絲絲親情和母愛作為安慰。
可弟弟出生後,一切都變了。
她開始意識到,就連她心中所期待的那份唯一,那份母愛,都是虛假的。
她從來都是個沒人愛的孩子。
初中畢業,她的父親本想將她送去黑廠打工。
是林秋秋主動說,學曆高以後可以賺更多的錢,找男朋友也能找條件更好一些的,才換來這一個讀書的機會。
所以,當高一那年,穿著精致,被養得白白嫩嫩,渾身都透著陽光和朝氣的秦衡出現在她麵前時,她的內心頭一次產生了一種名為“嫉妒”的情緒。
秦衡追求她,向她告白,給她花錢,送她禮物。
林秋秋真的很享受這種感覺。
她的家庭條件差,那咋啦?
秦衡的家庭條件比她好,不一樣在她麵前卑躬屈膝,卑微的像一條哈巴狗。
每次看著秦衡在她麵前,如同螻蟻一樣的模樣,林秋秋的心中就感到莫名解氣。
從那個時候她就知道,她不需要愛。
她必須得踩著像秦衡一樣的人,一步一步爬出去。
生活是沼澤。
而秦衡就是一塊墊腳石。
一塊她用來淌過沼澤,而後便可隨手拋棄的臭石頭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