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張驗屍單足有三頁紙。
居成陽讀道:“凶手站在左邊反手刺入心髒,是致命傷,傷口有燙傷痕跡,麵上有人皮麵具,右手小指切斷整齊並非意外傷痕。後背杖責痕跡於五年前左右。”
人皮麵具之類是他們意料之中。
脊杖多用於軍中,對得上。
所以一開始林衛等人簽署的這些東西應當是她去做的,林衛很大可能一家人都是由她放出去的。
仵作先行了一禮打斷道。“少卿,取人肝髒應當是白鳥教惡徒。”
天狗以肝髒祭,但本朝。這近些年來根本就沒有什麽天狗食月,約莫著應該是將著肝髒改了用途。
秦於方點頭。“我們大約也猜想到了這裏。”
居成陽:“腿,胸前,肩,頸,手臂處,有野獸爪痕與齒痕,估計是虎,左側肋下肝髒處有一道劃痕,是他人傷,但肝髒並未受傷,約莫在兩年前。”
於賭場的傷,也符合她留下的證據。
“肩胛骨,胸,腹,腰,腿等處有鞭笞痕跡,年份不同,集中於一兩年前。”
符合在青樓之中被媽媽和客人責打的情況。人到底是受了多少苦才能堅持這7年?是什麽樣的毅力?
“身上有起紅疹的痕跡未退,但並非是病症,是服用藥物所致,又以藥物壓製,身體已非未婚女子。”
秦於方聽見最後一句,下意識回頭看了蕭絕一眼,隻看他見滿眼愧疚。
“手腳四肢有被鋼釘釘入的痕跡,痕跡很新,尚未長好,約莫一月之前,右手釘入相對較淺。”居成陽擰眉咧嘴,問道。“這是她要回來時所受的傷?活著釘四肢,竟有這樣的酷刑。”她聽著這描述,覺得自己的手和腳都開始出現了痛感。
仵作用灰暗的袖子擦了眼淚。“居小姐,這不是酷刑,這是將她釘在了地上。”
說到一半咽了回去,怕嚇著了這樣年輕不知世事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