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常威帶著猛虎寨的人回去拿東西。
孫嫋嫋欲言又止。
裴雲笑道:“怕他們不回來?”
孫嫋嫋點頭。
“放心吧,他們會回來的。”
裴雲信心十足,昨晚大魚大肉吃了,誰還願意回去過吃草根樹皮的日子。
而且昨晚領棉被和衣服的時候可將猛虎寨的山賊高興壞了。
這個時代還沒有棉花。
衣服,被子都是用麻或者葛織出來的,不怎麽保暖,當勞保服穿上時,一眾山賊嘴巴都要裂到耳根了。
這麽暖和的衣服他們從沒穿過,都可以當成傳家寶傳下去。
還有那被子,蓋著別提多舒服了。
享受過了好的東西,這些山賊隻要不傻,就絕對會回來。
如裴雲所料,傍晚時分,常威便帶著眾人回來了。
“大當家,這是我寨子中存下的一些錢財,就放在你那裏吧。”
常威讓人將帶來的幾口箱子打開,有不少金銀珠寶,都是他劫掠過往商旅獲得。
裴雲點頭,這也算是納投名狀的一種方式。
看來常威確實是要真心投靠,當然昨晚光頭和常威談話也起了作用。
常威雖然桀驁,但也不是傻子。
在這饑荒年能如此大魚大肉的吃喝,別說山賊,就是士族都找不到一家,張家給他們送來的糧食,也不過是些糙米,野菜。
而且義雲寨的裝備讓常威也覺得新奇,從未見過。
光頭昨晚過去說裴雲是雷公轉世,又說他們這裏每天都是吃三頓,中午和晚上都有肉。
常威半信半疑,不過在光頭展示了電棍後,常威信了。
一根棍子不僅可以發出雷電,還可以發出強光,這絕對是仙人的武器啊。
這讓常威心中燃起了火焰。
誰也不想一輩子當山賊,他落草為寇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,如果跟著裴雲的話,也許就會不一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