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玫瑰法則

第26章 禽獸不如

蕭讓失望地搖了搖頭,已是不再搭理寧稚。

他出了電梯,立即攔下一輛的士,前往金誠位於香港的分所。

在分所律師的協助下,他取得了陳達當初宣誓無力贍養老人的證據。

證據齊全,可以回北京走下一道程序了。

但無論走什麽程序,一定是奔著不讓陳達繼承三套房子去的。

陳達會因此喪命!

寧稚越想越難受。

她希望官司能贏,但她不希望出人命。

忍了一路,胃底越發難受,終於在進入酒店電梯後,再次向蕭讓說出自己的想法。

“陳達患了肝癌,再不換肝,就隻剩下兩三個月的生存期,他等不到判決結果下來的那一天。您何不直接申請為遺囑做司法鑒定,一旦遺囑鑒定為真,就沒必要再浪費時間了,讓陳達繼承他應得的。”

蕭讓蹙眉,冷冷看著電梯反光牆中的寧稚:“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麽?劉立奎才是你的當事人!你的責任是為劉立奎爭取到繼承權,而非去可憐陳達!”

寧稚激動道:“這不僅僅是一個案子,這還是一條人命!萬一遺囑是真的,那我們會害死無辜的陳達!”

“我最後說一次!”蕭讓咬牙,“律師維護的是程序正義,而非事實正義!意識不到這一點,隻能說你缺乏法律常識!”

聽到最後一句話,寧稚紅了眼眶。

電梯恰好在此時開了門,蕭讓率先出了電梯。

寧稚又氣又委屈,跟在他身後:“我隻是想做一個有溫度的法律人!您不能這麽說我!”

蕭讓刷卡開房門:“你腦子如果再這麽糊塗,我隻能把你調離訴訟部!”

寧稚咬唇,不再說話,雙手攥成拳,固執地盯著他。

他轉身,朝她伸出手:“那封信,還有錄音筆,交給我。”

寧稚紅著眼睛把東西給他,轉身跑出酒店。

她在路邊茶餐廳吃了一份牛腩麵套餐,酒足飯飽,散步到維港吹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