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玫瑰法則

第24章 出差

出發去香港的前一日,遺產繼承糾紛案的當事人劉立奎來了律所。

蕭讓和張旭一起接待。

寧稚一一送上茶水,便就站到蕭讓身側去候著。

劉立奎一坐下,就急道:“張律師,你們到底什麽時候幫我起訴?我聽說那女人的兒子要把我爸的房子賣了!這擺明就是要趕緊賣了拿錢跑路啊!”

張旭不知道該怎麽回答。

蕭讓還沒想好這個案子的策略,更沒提過這個案子能走訴訟。

“您這案子,現在由我們蕭律全權處理,他還有一些問題需要確認好,才能決定是否提起訴訟。”

劉立奎立即看向蕭讓,激動道:“沒有血緣關係的人,要賣我爸的財產,我肯定能起訴啊!這還需要確認什麽?”

蕭讓吩咐張旭:“去幫他做訴訟保全。”

張旭道“是”,離開會議室。

蕭讓:“訴訟保全就是對本案具有爭議的遺產——三套海澱區的拆遷房進行凍結。”

劉立奎:“凍結?那……那意思是,他們暫時賣不了我爸的房子了?”

蕭讓點頭:“是。”

劉立奎放心:“謝謝蕭律師,謝謝!您有啥想知道的,盡管問!”

蕭讓翻開案卷,問:“你父親的養子陳達,十九歲到香港與你父親一起生活,由於陳達當時已經成人,所以你父親與他,並未形成法定的收養關係。”

劉立奎點頭:“是的!養子的身份也就是口頭上說說的。陳達是怎麽成了我父親的養子?是因為他媽一開始是我爸的保姆!”

“所以陳達的母親未與你父親登記結婚,但陳達卻成為了你父親名義上的樣子?”

“對對!就是這個樣子!那個女人為什麽不能結婚?是因為她還沒跟她丈夫離婚!對!她老家還有個丈夫!”

張旭一一記錄。

劉立奎情緒激動:“這分明就是詐騙啊!保姆夥同自己的兒子,吃喝了我父親十幾年,在我父親死後,霸占我父親的財產!養子也是他們嘴上自己說的!誰知道我父親到底承不承認他是養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