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到了縣衙,還沒進去,就見幾人匆匆走了出來。
陳軒一看,喲嗬,這不是熟人嗎?
為首的正是上次遇到的那個捕頭。
陳軒知道他叫楊登義,連忙打招呼道:“楊捕頭,這是要去哪裏忙?”
楊登義見是他,臉上登時浮現出笑容來,帶著兩個皂役過來,拱手道:“陳小哥,幾天不見,今天怎的有時間來縣城了?”
“今日有一件案子,要將幾個賊人送到縣衙來。”
陳軒指著翠雲和馬車裏的人,將昨夜的事情說了一遍,聽得楊登義是瞠目結舌。
過了好半晌,他才一臉欽佩地對陳軒道:“陳小哥,我不知道是該讚你,還是怎麽。我就是覺得,你身邊怎麽總能發生這樣的奇事呢?”
陳軒無奈道:“別說楊捕頭你,就連我也很納悶呢。”
“出來幾個人,把這幾個雜碎弄進去。”楊登義吩咐了一聲,衙門裏跑出幾個幫閑,或抬或推,將梁二文等人弄進了衙門。
陳軒趁著這個功夫,將十兩銀子塞進了顧順手裏。
“顧大哥,我不一定什麽時候能忙完。你們也不用等我,不想馬上回去就逛一陣子再說。”
“陳兄弟,你這是幹嘛?幫你點小忙,你為何如此見外?”顧順大驚,說什麽也不肯收銀子。
在他看來,自己隻不過是順手幫了陳軒點小忙而已,昨晚吃他一頓酒,已經夠了。
“顧大哥,嫂子和大侄子也來了,總要給他們買些東西吧?難不成,還要空手而歸不成?”
把錢交給顧順,讓他給兩個兄弟以及老婆孩子買東西才是最合適的。
自己直接出錢的話,不免有炫耀之嫌。
“那也不行,這都能買上好幾畝地了。”
“別推辭,否則的話我就認為你是嫌少,以後再有什麽忙,我可不敢找你了。”
聽陳軒這樣說,顧順才不得不收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