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四個字我學會了,謝謝程先生。”
沈紉秋被程恒野糾正了好多次,也隻是學會了寫四個字。
黑色的墨跡曾在她頰邊,夕陽下像是蝴蝶被蹭了薄薄的金粉,竟然反射淺金色的光。
沈紉秋把自己寫得歪歪扭扭的四個字仔細疊好,塞進小包就要離開。
“等一下。”
程恒野叫住沈紉秋,把幾個袋子塞進了沈紉秋手裏。
她愣怔了一下,“這是給我的?”
程恒野挑眉,“你的鞋不合腳。”
她坐下來換上了程恒野送的高跟鞋,走起路來果然利落了許多。
袋子裏麵還有幾件旗袍,藍色絲絨的很好看。
“你怎麽知道我的尺碼?”
“我學過刑偵,看一眼就知道了。”
沈紉秋也不客氣,隻道了謝就拎著東西出了程家。
之前跟著她的幾個巡警拍到了照片就離開了。
走路順暢了,還學會了四個字,沈紉秋心情大好。
反正程家附近總出不了什麽事,她拎著袋子在路上走了一會。
才一個拐角,就覺察出了不對。
幾個學生一直在身後跟著她,好幾條街都沒有甩開。
他們跟得很緊,根本不給她找出路的機會。
“你確定那是魏虎的千金?出門連轎車都不坐?”身後的學生小聲說。
“確定。程恒野出了名的軟硬不吃,沒有女的能近身,能進程氏公館的,不是魏家的還能有誰?”
“那就好,就算不是也不虧,姓程的殺了我們的夥伴,咱們也殺個他的女人給個教訓。”
那幾個根本不是什麽真正的進步人士,就是被人遊說了幾句,就覺得自己是有正義感的救國救民的大英雄。
他們不敢真的把程恒野如何,隻能欺負欺負程恒野的女人。
前麵的女人穿著高跟鞋,肯定不跑不了幾步。
前麵是死胡同,她們料定能抓到沈紉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