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琛背後已出冷汗,他竟有一種奇特的感覺,如果格倫要出手,他甚至連靜止時間的機會都沒有。
但輸人不輸陣,林琛強撐著還是出聲道:
“格倫兄是個生意人,這裏就這一點東西,竭澤而漁的道理應該比在下要懂吧。”
格倫臉色不變,殺意俞濃:“我當然明白,但我忙前忙後,隻得五成利,你隻拿個東西來,就拿五成,我覺得不太值當。”
靠,原來是嫌棄拿得少。
可以講價的嘛,為什麽一副要殺了我的樣子。
“這生意隻拿五成,我寧願不拿。”格倫話鋒一轉,“當然,我做不成這個生意,也不願意讓其他人染指,最好的方法,當然是殺了你。”
林琛服了。
拳頭大一點,生意就是好談啊。
幸好他早就想好了應對方法。
林琛將手肘哐一下砸在橡木桌上:“這樣,你用和我一樣的境界,我們來掰手腕,你贏了,你七我三,我贏了五五開。若是不同意,你幹脆殺了我。”
林琛的話說得很是決然。
格倫並非是什麽善人。
林琛知道若是真的服了軟,以後別說三成,包是一分錢都拿不到,保不好還得打白工。
掰手腕既然是格倫商店一貫的規則,林琛相信對於格倫而言,這個行為一定有著某種他不願意扭曲的含義在。
人不會無緣無故地立下某個規矩,在掰手腕這件事情上,林琛敢賭格倫不會褻瀆。
這就是情報的重要性。
要是能活著做成這一單生意,林琛好說歹說也得給那小屁女孩一點鬼幣作為回報。
果不其然,林琛豪邁坐下,邀請格倫來掰手腕的身影,讓格倫原先冷峻的模樣有了些許變化。
格倫的麵部線條柔和了一點點。
但也僅限於那一點點。
“你很有勇氣。”
格倫坐下,林琛能感知到,坐下的那一刻,格倫的境界來到了練氣六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