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光如水,街道兩旁已經沒有什麽行人,通常這個時間,典當行幾乎都打烊了。
阮夢君在路上找了很久,才終於找到一家還在營業的,她走進去,謹慎的掏出懷裏的布包,取出了一隻白銀耳環。
心裏默默的念著:對不起媽媽。
她依依不舍的將耳環遞給了老板。
老板將耳環放在計量衡上麵,眯著眼睛說:“回收價格我給你3.5,這個有4.1克,十四塊三毛五。”
阮夢君攥著手,半天沒有回應。
老板看出她的猶豫,也不著急,就那麽耐心的等著。
“你給我十三,但是這個耳環你給我留著,等我有了錢,就回來把它贖回來。”
“可以。”老板推了推老花鏡,眼睛裏透露著精明:“這玩意兒隻有一隻,我賣也是成對兒,單隻沒人要的。”
“你給我寫個字據,不然我怕你說話不算,把它融了賺差價。”
老板抿著嘴,給她寫了一張。
阮夢君拿起來看了一眼,又推回去:“你再寫上,如果你不遵守約定,就賠償我十倍。”
老板一聽,露出了不悅。
“你這丫頭,是故意來搗亂的吧?你要是不賣就拉倒,銀子這東西本身也不值幾個錢,我會為了貪你這一塊五,毀掉我經營多年的誠信?我答應你就會遵守約定,你不信我,就換別家,把這東西拿走!”
阮夢君本能伸手,想把東西取回來。
可當她看見拉板抬手準備拉簾子趕人的動作,她忍住了。
“好,我相信你,把字據給我,我當給你了。”
老板將字據重新給她,而後收走了耳環,將結算好的錢放在她麵前。
“看清楚小姑娘,錢離了櫃,回來再找一概不認。”
阮夢君確認了錢都是真的,數目也對的上,火速離開典當行,跑向車站。
就在她離開不到兩分鍾,老板準備拉閘歇業,忽然,一隻大手,落在了窗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