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大壯說的買賣,其實就是賭博。
但是也不是單純的賭博,而是要做局。
四個人湊一桌麻將,或者紙牌,三個人為一局,另一個人被叫做‘羊’。
吳大壯說,這叫做‘吃羊肉’。
他跟景喜解釋了一下怎麽去操作。
拉陌生人進局,先給甜頭,然後等對方徹底上癮之後,就開始收割。
收割過程中根據羊的狀態,再去決定後麵讓他贏還是輸。
然後等羊輸得分文不剩了,再讓他往裏拉人。
以此循環往複。
“合著就是坑人的,吳大壯,你知不知道賭博是違法的,還是聚眾賭博!”
吳大壯蔑視,“你以為,這賭局都是隨便就能開起來的麽!人家背後都有那什麽的!而且,這局極為隱秘,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。我能告訴你,也是看你有兩把刷子,有點小聰明。你要是不幹,有的是人幹。”
吳大壯沒說,他以前也是羊,後來人家老板見他錢輸沒了可憐,才把他拉進去做局的。
那輸掉的錢,就是他求吳軍,求來的給村裏當臨時會計掙的。
忙活了一整個秋天,掙了兩百塊錢,兩天就賭沒了。
當時拿不出錢來,差點被人家把手指剁掉,還是老板心軟看他年輕才給的機會。還跟他說,要是能拉人進去,一個人頭就給他二十塊錢。
景喜沒搭話,吳大壯有些心急了,“你幹不幹?”
“不幹。”
“你別後悔!還有,你要是不幹,不要出去亂說!”
景喜不知道,吳大壯要是知道他家那堆爛衣服下藏著五千塊還有一張存折的話,他還會不會去幹這種勾當。
兩日後村裏又來了公安詢問情況,並表示在鎮上破獲了兩起盜竊案,但是犯罪嫌疑人並不承認也在這富察村裏作案了。
距離丟錢已經過了一星期,還遲遲沒有進展,張家人肉眼可見的著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