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爸爸依然是你的爸爸呀,你依然是李誌遠,顧叔那裏,你願意叫叔,或者叫爸,都可以,再不然,你叫幹爹也可以,隻要你願意,叫什麽都行的。”林清屏看著他的眼睛,微笑著說。
誌遠點點頭,電車已經駛到站台停下。
誌遠紅著臉,小聲的,“車來了……媽媽。”
林清屏一笑,在他臉上親了一口,“趕緊回家!”
然後跳上了車。
誌遠紅著一張臉,站在站台上,眼睛亮亮的,有點不知所措。
林清屏已經上了車,站在窗邊,對他揮手,“趕緊回去啊!”
誌遠就兔子一樣一溜煙跑了。
林清屏在車窗口看著他,一直看到他小小的身體進了家門,才坐好。
眼前浮現出上輩子臨終前,四十多歲的誌遠,來醫院看她的情形。
那時候,她已經不能說話了,他俯下身來,小聲地在她耳邊叫她“媽”,他說,媽,我來看你了……
其實,上輩子她對他也沒有頂好。
隻是,念著他到底在她開店的時候幫過她幾次,他在監獄裏的時候,她去看過他兩回。
上輩子的誌遠,沒有別的親人,她,是唯一去看過他的人吧。
就那麽兩次,他卻記在心裏那麽多年。
不知道,上輩子她死了以後,他過得怎麽樣,隻是後悔,應該在遺囑裏給他留一份的。
人,一輩子能遇到幾個真心相待的人呢?不摻雜任何利益的那種?
她全心相待的,背叛了她,甚至害死了她,這麽個小時候不待見,長大了也是泛泛之交的孩子,卻是真心念著她,無論這真心是源於什麽,就算是對顧鈞成的承諾,可一個人能記住一份承諾幾十年,也算是赤誠了。
而誌遠呢,怕是一個真心的人也沒遇上,顧家的人算真心吧,但顧鈞成早早就離世了。
而且,她記得,一直到她死的時候,誌遠都沒有結婚,這一世,她一定要讓他過得好好的,雖然是否結婚不重要,但這個選擇得他自己做,他自己有選擇結婚或者不結婚的能力,而不是因為他坐過牢,被人嫌棄,沒人願意跟他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