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張居正全集(全6冊)

卷之十二

東漢紀

章帝

肅宗孝章皇帝,名炟,是明帝之子。在位十三年,廟號肅宗。

是時承永平故事,吏政尚嚴切,尚書決事,率近於重。尚書陳寵以帝新即位,宜改前世苛俗,乃上疏曰:“臣聞先王之政,賞不僭,刑不濫,與其不得已,寧僭無濫。往者斷獄嚴明,所以威懲奸慝。奸慝既平,必宜濟之以寬。夫為政猶張琴瑟,大弦急者小弦絕。陛下宜隆先王之道,**滌煩苛之法,輕薄棰楚以濟群生,全廣至德以奉天心。”帝深納寵言,每事務於寬厚。

永平,是明帝年號。棰,是竹片;楚,是荊條,這兩件都是刑具。

明帝性喜苛察,俗吏爭尚嚴切以稱其意。至章帝即位之初,此時承永平年間故事,吏治還尚嚴切,尚書官決斷眾事,科罰人罪,大率務近於重,不肯從輕。尚書陳寵以帝新即位,宜改前世苛刻之俗,乃上本說道:“臣聞先王之政,賞必當功,而不至於僭差;刑必當罪,而不至於濫及。這二者都不可過,然與其不得已而過,則寧可賞有僭差,不可刑有濫及。蓋過於賞,猶不失為忠厚之心,而過於刑,則遂至傷生靈之命。故賞可過,刑不可過也。往時朝廷斷獄,每過於嚴明者,蓋以法度久弛,奸慝未平,故特用刑威以懲治之。所謂政寬民慢,則糾之以猛者耳。今奸慝既平,必宜輕省刑罰,而濟之以寬,然後政為得中,人無冤濫。豈可複循前世之政,而以猛濟猛哉?夫為政者,譬如張琴瑟一般,張琴瑟之弦,須緩急得宜,大小相調才好。若大弦忒緊,則各弦都要緊以應之,那小弦微細,必至斷絕矣。然則為政者,上嚴密,則下何所容?上急促,則下必擾亂。其弊亦猶是也。今陛下宜隆尚先王寬仁之道,**滌近世煩苛之法。將笞杖等刑一一輕減其數,以濟活百姓每生命。推廣好生之德,以奉順上天之心。救時之政莫切於此。”章帝覽陳寵所奏,深嘉納之。於是除鉗鑽之刑,罷妖惡之禁,每事務從寬厚,而漢之法自是稱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