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大清十三釵

清宮第一釵2

結果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,這位小福晉居然向皇太極奏報說,大福晉此舉是準備進行壓勝之術,皇太極大怒,但好在他顧念她的親人都已經死了,就在關鍵時刻饒了她一命。

但悲劇的命運似乎就不能放過富察氏這一脈,崇德四年,嶽讬死於征戰途中,萬念俱灰的莽古濟大女兒自殺殉葬。自此,富察氏和她的幾個子女連同外孫女們終於在黃泉之下團聚了。順治元年,福臨繼位,睿親王多爾袞攝政。權傾朝野的多爾袞下令將富察氏從福陵遷出。從此,富察氏的下落成為一個永遠的謎。

從富察氏身後的悲慘遭遇,我們不禁要問,她到底犯有什麽大罪,要受如此的摧折?《清史稿》中對富察氏的死隻有一句語焉不詳的話:“天命五年,妃得罪,死。”而多爾袞把富察氏屍骨遷出福陵的直接原因就是她在太祖時犯了罪。那麽,天命五年到底發生了什麽大事?在這裏,我們必須得回到天命五年的那個懸案上麵來。

那一年,富察氏作為大福晉已經將近三十年,早已是人老珠黃。

此刻的富察氏早已備受丈夫的冷遇,隻是還給她保留著大福晉之名而已。就在這樣的背景下,富察氏被告發,罪名之一是轉移財產,當然還有一個罪名就是說她同代善有染,可是這個丈夫前妻之子代善其實隻比她的兒子莽古爾泰年長四歲。

在《滿文老檔》中記載了一個故事:天命五年三月二十五日,努爾哈赤的庶妃塔因查(又作代音察)向丈夫告密,說大福晉勾引大貝勒代善,兩次送飯食到大貝勒府,還經常深夜出院子,兩人來來往往不知道有啥勾當。每當諸貝勒大臣在汗府聚會時,大福晉就把自己用金珠綢緞裝扮起來獻媚於大貝勒。

努爾哈赤雖然不相信富察氏同代善有私情的傳言,但努爾哈赤還是很生氣,因為他派人調查此事,在多處發現了私藏的綢緞、蟒緞、金銀財物。努爾哈赤歎道:“大福晉奸詐虛偽,人之邪惡,彼皆有之,我以金珠裝飾爾頭爾身,以人所未見之佳緞供爾服用,予以眷養,爾竟不愛汗夫,蒙我耳目,而勾引他人,不誅者可乎?然念其惡而殺之,則我三子一女猶如我心……大福晉可不殺之,幼子患病,令其照看,我將不與該福晉同居,將其休棄之。”由此可見,轉移財產這一點導致了龍顏大怒。可盡管如此,他卻並沒有真正傷害富察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