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了團部,孟軍和陳才一路狂奔,就怕楊勇反悔。急馳了二十多分鍾後,兩人放心地把車子停下並偽裝好,然後提著槍隱進叢林。他們打算從森林裏搞點野味改善生活。
感受著潮濕的空氣,陳才鬱悶地嚷道:“孟哥!剛才那隻黃毛猴真漂亮,吃起來一定爽,而且皮毛還可以收藏,你為什麽不讓我打?”
“真是白癡!”孟軍瞪著他說道,“那可不是黃毛猴,人家叫金絲猴,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,當然不能殺!”
“可是……”孟軍比了一個停的手勢,兩人默契地就地下蹲。這時一隻呆頭呆腦的野雞進入他們的視線。此時它正在一棵樹後吃食,孟軍的位置隻能看到雞尾巴。耐性是美德,兩人選擇等待。十分鍾後,野雞“不負眾望”地從樹後走出來。此時不出手,更待何時?看著二十多米外的野雞,孟軍仿佛看到了香噴噴的雞腿。這個距離上,孟軍閉著眼睛也能打中,但他還是不敢怠慢。野雞並不大,要是被火力強大的81—1式自動步槍擊中身子,會被打出一個大洞,吃起來就沒什麽肉了。軍隊用的子彈都是大藥量,近距離被擊中的人都是一大洞,更何況是野雞。因此打雞頭是最理想的,但要擊中二十多米外乒乓球大小的雞頭,還是有一定難度的,可孟軍有自信一槍搞定。瞄了幾秒後,他果斷地開槍,雞頭應聲炸開!
帶著無頭野雞往停車處走,陳才順手抓了條小蛇。從車上拿出早準備好的油鹽和一口小行軍鍋,從水箱放出些水後。兩人流著口水煮起了“龍鳳湯”。煮得差不多後,孟軍建議各吃各的,也就是孟軍吃雞,陳才吃蛇!陳才當然不幹,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夾走了雞屁股,等孟軍反應過來時已經晚了,於是一樹叉叉走了雞腿……
經過半小時的奮戰,一鍋龍鳳湯已經見底,兩個小子滿足地打了幾個飽嗝後開著車上路。由於得到額外的加餐,來到前哨連隊時,他們的食量自然相當小。連續幾天,兩人都過著這樣的“幸福生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