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場大戰其實是一場劫難,方卓生生的把自己送進了朝堂,送進了軍隊,進而送到了突厥人的刀口下。
他也想不明白,為何當時不顧一切的騎著馬就衝了下去。
現在想想真的如他所說,是一種家國情懷在作祟,如果那是一對漢人在相互廝殺,方卓估計跑的比兔子還快。
李二現在應該正在調查他,突然從驪山裏殺出一個白袍小將,究竟是什麽目的。
上位者看事情分兩部分。
首先調查的就是方卓的身世,查到他十八輩祖宗為止,祖上一定不能有突厥血統,或者是和突厥有關聯連的事情發生。
如果有,那麽驪山的這次戰鬥,方卓就會成為幕後主謀,因為你說不清楚自己怎麽會出現在突厥人的後背,而且對突厥人的行蹤了如指掌。
其次才會查到他的目的。
查完之後,就會有人上門來嘉獎,你不要還不行,這就是把自己硬生生的推向了朝堂。
一連修養了十幾日,手臂上結了痂的傷疤已經好了,還不見朝廷那邊有什麽動靜。
至於誰要為這次突厥偷襲負責任,真不是方卓需要關心的事。
反正殺了三百突厥人,沒有人因為這件事情獲得一丁點功勞。
這是他們的恥辱,應該寫成綱領,掛在牆上,每天誦讀三百遍。
事情過去十五天之後的一個下午,刁豎陰惻惻的出現在了方卓家裏。
刁豎是李二除了玄甲軍之外在大內的首席護衛。
“來,喝茶!”
刁豎遠遠的盯著方卓看了一刻鍾。
“你究竟是什麽人?”
方卓的喉嚨從刁豎進來的時候就一直幹燥的厲害,已經喝了兩壺茶了,還不見好轉。
“我就是我,一個很平凡的人。”
“你裝瘋賣傻了十八年,是不是就為了等這一刻?”
還是被人懷疑了,沒什麽好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