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元符元年,1098年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,朝廷刑部大理寺衙門的甄武能執行官到刑部死囚監獄裏。
甄武能執行官馬上要提審一個要犯,在年初,這個要犯曾經參與了一樁發生皇宮裏的重大的古董及財寶被盜案件。
甄長官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,瘦高個子,身穿朝廷的四品官服!
此時,他端坐在監獄的提審室的一把太師椅上擺開架勢,雙手穩穩地按在一樣烏黑油亮的大班台上,他準備要審訊這個犯了!
不久,兩個獄差將一個帶著腳鐐和手銬的,被打遍體鱗傷的犯人押進了提審室。
這個犯人是一個十三歲左右的男孩,他一臉白皙,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小,但他顯得茫然而絕望!
犯人全身發抖地坐在甄長官的大班台前麵的長條木凳上。
甄長官用手捏著他的山羊胡子,仔細的打量著眼前的小犯人!
“龍太玄!你們犯的罪太嚴重了!皇上對你們合謀盜竊朝廷古董、金銀珠寶等事情,非常反感啊!因此,皇上要我們馬上將你們這些要犯斬首示眾,以警後效!明天午時,你們就要在京城午門問斬了!現在,你就認罪吧!你們古玩店主要負責本次盜竊案的銷贓啊!但是,我們隻抓了你一個店小二!雖然,你一直喊冤,死不認罪!但是,你們店裏總得有人去死吧?!獄差們跟我說了,這段時間裏,他們對用遍了刑訊,但是,你還是不認罪!孩子啊!人都是要死的!我知道,你肯定是被你們老板栽贓了!但是,你這樣死撐著,你活著還有什麽意思呢?!不如,你把這口冤枉債吞下!以後,你去投胎做人,再換換運氣吧!”
此時,甄長官已經將龍太玄說得疼哭流涕了!
龍太玄的情緒平和後,他氣憤地說:“他奶奶的!算老子倒黴!我本來就是一個沒人要的孤兒!我在街上流浪,快要餓死時,我的老板金魚眼看我可憐,他收養了我!這段時間裏,你們的打手天天用竹簽、烙鐵、老虎凳等折磨我!他們讓我生不如死,真的,我也不想活了!就算我用這條賤命,來報答金老板對我的養育和栽培吧!我隻想希望,明天午時,你們的刀斧手給我來得痛快一點!現在,我隻想做鬼,不想做人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