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坯茅草屋內,李茂對姨母招呼他吃飯充耳不聞,他現在滿腦子都在想著怎麽賺錢,賺錢了把小妹買回來。
盡管隻和小妹相處一個月不到,但小妹的音容笑貌已鐫刻在了他的記憶裏。
那麽懂事的孩子,還不到十歲,做出把自己賣掉的決定是怎麽樣的心情?
她是不是在挨打受罵,是不是被虐待了不給飯吃?
“大郎,吃飯吧!”姨母把粘稠的米粥遞給李茂,又給了李茂一個小布包,“買了米糧還剩下了一些銀錢,足夠大郎做盤纏回家。”
李茂喝著米粥,突然覺得喝的是小妹的血,吃的是小妹的肉,強烈的悲憤感充斥在心。
他不能這麽一走了之,否則他還算是人嗎?
再者李茂回家也沒什麽出路,原版的李茂家在東平府治下的三合鎮,父母早就不在了。
家中的田地歸了二叔二嬸,條件是供他口糧和讀書科舉,回去一樣是寄人籬下。
叔嬸對原版的李茂讀書頗有微詞,這次考試名落孫山,回了家叔嬸還指不定怎麽奚落呢!
“姨母,我還是留下吧!小妹不在家,姨母一個人過活也難,再說我二叔二嬸是什麽樣的人您也清楚,我不想回去看他們的臉色。”
姨母對姐夫家叔嬸的性子哪能不了解,當初姐姐和姐夫病故,分家的時候還是她仗著潑辣的做派給問外甥爭了一份家產,讓外甥可以繼續安心讀書。
可惜外甥運氣不好,到現在也沒有考個功名出身來。
“苦命的茂兒啊!”姨母吧嗒吧嗒掉眼淚,顯然又想起了死掉的丈夫,賣掉的女兒,李茂勸了好久才讓她止住悲聲。
吃過飯食姨母沉沉睡去,李茂打開小包袱,裏麵有一小角碎銀子,兩串大錢,估摸著有三貫左右,用來做本錢綽綽有餘。
至於怎麽賺錢,他明天得去縣城一趟仔細看看琢磨琢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