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刑宋

第41章可以試一試

卓然對雲燕說:“前麵發生三起殺害驢車車夫的案子,其中有兩件也是發生在南城,就在這條街附近,所以我懷疑凶手就是住在這附近。像上次破案一樣,把三件案子的案發地點串在一起,以此為範圍,對這一區域內的人進行搜尋,以尋找嫌疑人。”

安排完之後,卓然直接來到了衙門的簽押房加班,他要將提取到的這枚掌紋與先前從刀上提取的掌紋進行比對,看看是否同一,以確定兩個凶手是不是同一個人。

比對很快有了結果,這枚掌紋跟先前凶器上提取到的掌紋明顯不同。

這有兩種可能,一種是這是另一隻手的掌紋,也就是說,凶手右手持刀,在用左手按住了被害人的臉,留下了掌紋。而刀上的掌紋是右手的,自然不會同一。

還有一種可能,那就是凶手本來就不是同一個人,當然,卓然更傾向於前者,因為前者更符合邏輯。

卓然比對完之後,馬上拿出藥水,對刀上的血跡進行血型鑒定,確定刀上的血的確是人血。而且血型跟死者吻合,進一步印證這是凶器。

卓然剛剛檢驗完,雲燕就興衝衝的來到了他的簽押房,一進門就高聲道:“我們的運氣真是太好了,我還以為真的沒有運氣呢。”

卓然一聽這話不由大喜,急聲問道:“抓到凶手了嗎?”

雲燕點頭說:“就照你的方法,不過我們沒有挨個去查。我把這條街打更的叫來詢問,問他有沒有見到誰晚上回來,住在附近的。這打更的告訴我說,劉老四剛剛從外麵回來,在小巷裏遇到,穿了身黑衣服,手裏提著一包藥。打更的跟他招呼,他也沒理。這打更的就住在附近,所以這裏的人好多他都認識,不會認錯。”

“我馬上找到了劉老四所在的那條街的裏正,詢問劉老四的相關情況,得知這劉老四曾經因為偷東西,被衙門打過板子,枷鎖示眾。他的家裏很窮,但是又有一大家子人,他平素跟人打短工掙些錢,養活她老娘孩子和渾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