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時候我們就隻差一點點,就差一點點就能改變好多事情。
但差了終究是差了。
實際上陳識在我出門之後沒多久就追了出來,但是他沒追上我坐的那輛車,後來打車,還是追不上。
我到火車站的時候,他還在路上堵車。
陳識給我買了新手機,可是他自己用的還是舊的,號稱砸不爛的諾基亞被陳識用力的丟在路邊,再撿起來,重新拚湊好,可就是沒辦法撥通電話。
最後屏幕徹徹底底的暗下去。
他也不記得我的號碼,把口袋裏的零錢都丟在報刊亭後又跑到了火車站。
一切,都隻為了能夠再見到我。
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,我和陳識之間展開了一場追逐與被追逐的遊戲,隻是從前的每一次都是我在追他,在等他。
是我每一次對著他的背影獨自偽裝堅強。
唯獨這一次,我們之間的角色交換了,那一天陳識看著我離開他的視線,他忽然覺得自己真的很沒用。
那是他活了二十三年以來第一次對自己的決定和選擇產生質疑。
他在那時想,夢想,到底是個什麽東西?
他也曾經給自己定下一個目標,三十歲之前,如果不能有一番成就就來娶我,可他又忽然覺得,如果三十歲的他一事無成,又憑什麽來娶我。
再接到陳識的電話,已經是第二天晚上了,他從許尼亞那裏拿了一個舊手機,通話時的雜音特別大,我捂著一隻耳朵接他的電話。
當時我正被同學拉到伊勢丹逛街,隨便試了一件衣服,我們這樣年紀的女孩子去試衣服多半也就是試試,很少去買特別貴的。
然後陳識在電話裏問我這兩天怎麽樣,他沒提去車站找我的事情,也沒提到我脖子上被燙的那個紅印兒。
那隻是個誤會,我們倆都明白,陳識是生氣我又和許易在一起,他不會覺得我們真的會怎麽樣,隻是什麽都不說的話就會變成一個心結。